根据我局《关于开展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经审查,下列土地评估机构符合有关条件,予以备案:
1.随州大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湖北金土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3.湖北国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
4.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
5.黄石勋华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
6.湖北银厦房地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7.湖北天一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8.永业行(湖北)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9.随州永阳不动产评估登记代理事务所(有限合伙);
10.湖北玖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1.随州方正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12.湖北德势弘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另请土地评估资质即将到期的中介机构将资质更新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否则取消备案资格。
特此公示。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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