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随土资发[2011]33号)文件精神,市局于2011年12月12日至19日对县、市、区局承担的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本次检查由市国土局局长周元华同志亲自督办,分管局长彭晓可同志带队,组织监察、耕保、地籍、财务、国土整治办等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我市国家和省级投资批准立项尚未开工、正在实施、已竣工尚未申报竣工验收、已申报竣工验收尚未批复的项目进行检查,其中市局1个,曾都区局1个,随县局10个(其中水毁项目1个),广水局10个(其中水毁项目2个),共计22个项目。检查组采取“听、看、查、改”深入实际,深入现场,全面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程招投标情况、工程监理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项目承担单位,提出整改意见,下达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