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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发现1952年土地房产所有证 发布日期:2012-04-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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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分局城东所在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三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时,在城东裕民村发现两张(一式两份)1952年9月颁发的《湖北省随县土地房产所有证》,此证有两张A4纸大小,由当时随县县长张安文签署,载有怀家弯村田国发、田文舟、华海山土地、房屋的界址及面积,文中载明:“私用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60年来,农村土地经过私有化-合作社-集体公有-年产承包的变迁,此证所记载的土地所有权已失去其意义,但此证记载的其宅基地的内容能否作为本次农村集体土地“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权源还有待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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