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10个腐败问题,市国土资源局针对土地征收、征用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和矿产资源开发领域中易出现腐败问题的行为,采取四项措施加以规范和查处。
一是严把征地审批关,做到“四个不批”。凡未执行法定征地补偿标准的,一律不批;凡未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总体方案的,一律不批;凡未按要求落实多渠道复合安置方式,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的,一律不批;凡未按规定履行征地程序的,一律不批,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大对征地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严肃查处以非法手段强制征地拆迁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严肃查处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
三是严格规范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形市场管理等相关制度,严格履行管理职责。对不符合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安全、环保等敏感问题不符合要求的矿业权申请,一律不予审批。同时,加强资源补偿款、价款、使用费的征收和管理,严禁随意降低标准或截留、挪用。
四是加大矿产执法监察力度。建立地方政府统筹协调、部门联动的执法监管制度,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干部违规违纪参股办矿的案件,严肃查处矿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