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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关于查办征地拆迁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中腐败案件的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2-07-16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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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厅党组《印发关于查办征地拆迁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中腐败案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贺国强同志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开展党的纯洁性教育和“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活动为载体,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推进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加大国土资源领域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二、查处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查处征地拆迁违法案件。重点查处违反国家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标准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的案件,征地拆迁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

  (二)查处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重点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以及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整合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基层干部违规违纪参股办矿的案件,矿山等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

  三、实施步骤

  查办案件工作从6月下旬开始,12月份结束。共分为三个步骤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6月20至7月10日)。局党组专题学习领会贺国强同志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研究部署查办案件工作;召开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动员大会,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文件,部署工作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查办案件阶段(7月11日11月20日)。建立落实办案责任制、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和查办案件情况月报告制度;查找案件线索,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群众举报中收集案件线索,在检查征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中查找案件线索;对查办案件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向市纪委、省厅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做好案件初步调查、证据收集整理和定案处理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汇报阶段(11月21日至12月15日)对全年案件查处工作进行总结,研究分析案件成因,查找管理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向省厅、市纪委汇报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元华   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彭晓可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  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王  辉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顾  浩   耕保科科长

  殷  彬   地质矿产科科长

  聂世法   法规与执法监察科科长

  罗德斌   政工科副科长(监察室主任)

  黄忠强   监察支队队长

  刘恩海   征地服务中心主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查处征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腐败案件,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平,有利于纯洁我们党员队伍,推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认识和工作上的误区,从国土资源工作发展大局和长远利益看待这项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出成效。

  (二)抓住重点,突出成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要抓住国土资源领域中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持之以恒地抓好专项整治。结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不断建立和完善制度。

  (三)加强协调,密切配合。案件查处工作隐蔽性强,查找线索难度大,牵头科室要根据平时掌握的线索和群众的举报,从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查起,努力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协办科室要积极配合牵头科室的工作,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争取纪委监察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争取在8月中旬取得案件查处工作的积极成效,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效,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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