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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八个严禁” 严管执法专用车辆 发布日期:2012-07-24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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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为了改善基层国土资源所工作条件,提高动态巡查、制止违法用地事件工作效率,经上级批准,随州市基层国土资源所配备了带有国土资源标志的专用执法车。为加强对执法专用车辆管理,近日,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八个严禁”,严管执法专用车辆。即严禁非本单位工作人员驾驶车辆;严禁车辆外借;严禁酒后驾驶;严禁未经批准超越管理辖区;严禁非公务停靠在餐饮、娱乐等场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作为上下班交通工具;严禁在节假日非公务使用。

  凡有违犯“八个严禁”规定的,一经查实,将视其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组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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