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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工作致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0-09-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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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你们好!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进生态建设,使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通过全体市民的共同参与和大力支持,森林防火工作取得了无重大森林火灾的成绩,在此向全市人民表示诚挚的感谢!

我市现有林地总面积54.666万公顷,森林面积47.701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041.95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0.89%。同时我市地处南北过渡地带,林种针阔混交以阔叶落叶林为主,极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每个市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保护来之不易的生态建设成果,特向全市人民倡议如下: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发生森林火灾,不仅烧毁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且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火灾肇事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对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凡违反森林防灭火各项规定、存在违规行为的,根据情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树立“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实做好森林火灾的防范工作。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严格按照新《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不在林区内祭祀用火、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投放孔明灯及实施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要积极服从护林人员劝导,不明知故犯,同时要教育孩子不要在野外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灭火灾隐患。

三、加强引领,带头执行。广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森林防灭火各项指令要求,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做到文明祭祀、文明出行,切实防范火灾隐患。对野外违法用火动火行为,全体市民有制止、检举、报告的权利和义务。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警,以便迅速组织扑救。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参与扑火。

“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主动参与和支持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共同筑牢安全生态屏障,维护和建设好我们的绿色生态家园。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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