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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3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许可证 发布日期:2021-03-3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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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3月29日召开的随州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市在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全面推行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推动项目“拿地即开工”,执行“带方案”出让土地,3个工作日内核发规划许可证。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王定志介绍,为实现上述目标,该市在规划引领、要素保障、审批提速等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形成地等项目机制,加快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提前介入用地报批前期工作。将征地报批中“确定征收范围、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编制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公告、组织听证、办理补偿登记、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落实补偿费用”11项法定程序提前实施,一旦项目确定,即可快速启动征地报批程序。

积极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在工业用地出让前,由各地政府完成土地前期手续,将达到“净地”标准的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土地招拍挂出让时带指标一同公开出让,企业办理告知承诺手续后,即可开工建设。

进一步理顺工业用地管理机制。将工业用地纳入各级政府管理,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工业用地土地前期开发成本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提供专项资金用于工业用地土地前期开发、征地补偿工作。

实行并联报批再提速。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并联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针对批、供、用、补、查过程中的项目选址、用地报批、规划许可、批后监管、规划验收推动流程再造。

改革审批制度。制定《随州市社会投资带方案出让土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并纳入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系统,实行网上办理。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并到一个阶段办理,精简办理环节和材料。

完善审批机制。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列入告知承诺制事项,申请人作出承诺,在承诺期内补交申报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申请人信用等情况实行容缺受理,作出审批决定,并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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