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关切 > 工作动态
“府院联动”破困局 法治护航办证路 发布日期:2026-01-08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审核: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广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锚定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核心目标,站稳群众立场,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府院联动、法律赋能、协同化解”工作机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解决开发企业拒绝配合业主办证、私自代收购房业主契税款项拒不退还(补缴),导致业主“办证”必须重复支付契税资金等民生痛点问题实现行政化解与司法维权的高效衔接。

一是搭建专班,统筹协调。为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坚守“先税后证”登记原则,广水市自规局摒弃传统单一行政调解思路,创新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组建由广水市自规局牵头,广水市税务局、广水市住建局、广水市人民法院、广水市司法局、属地镇(办)等部门参与的专项工作专班常驻社区现场办公、现场决策,直至问题完全化解。

二是法律赋能,明责止纷。全面摸排,逐户收集核税资料,核算预交契税购房户应缴税款金额,厘清开发商代收费用明细金额,建立完善比对台账,为司法介入提供数据支撑。协调律师事务所组建专业律师团队代理案件,为受影响业主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协助业主全面收集购房合同、代收税费收据等关键证据,引导业主通过集体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维权。广水市人民法院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审快结,基于证据与事实判定不动产权归属、契税追缴主体与缴存方式,判决开发企业限期协助业主办证并将代收契税款项缴存至税务部门。

三是府院协同,依法登记。在法院判决开发企业限期向税务部门缴存相应税款的前提下,税务部门依据法院生效判决启动追缴程序,为已支付契税款项的业主出具完税或将相关税费纳入追缴范围的相关证明。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完税证明或税费纳入追缴范围的相关材料后,依据生效法律文书裁定的不动产权利人为业主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