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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9-02-22 09:30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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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乡规划和测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城乡规划和测绘管理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本级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近郊区村镇与民房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负责县城总体规划的审核申报。(三)组织城市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制订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年度计划及规划。(四)负责本级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手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五)负责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工程设施出具规划条件,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负责对本级城市建设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证明文件。(七)负责本级城市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划控制管理,并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地块规划条件。(八)依法对本级城市规划区内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作出处罚意见,负责规划和测绘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九)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稽查执法工作。(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和测绘单位资质管理及规划、测绘市场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本市地图市场,承担地图编制管理相关工作,审查向社会公开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负责对全市测量标志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基础测绘资料和建设工程规划有关资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担规范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依法查处违反测绘法律法规的行为。(十一)承担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能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地方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负责组织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工作,并监督组织实施;(三)负责名城发展战略研究,开展名城保护宣传教育培训,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开展名城保护学术研究、交流活动;(四)负责拟订名城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名城维护资金使用计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和建议;  (五)负责对涉及名城保护的各类建设项目跟踪检查,对损害和破坏名城的违法行为依法纠正和制止;(六)协调规划、建设、旅游、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制定配套措施,加强名城保护管理工作;(七)负责组织市域范围内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的评审和申报工作,指导市域范围内的历史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等的保护工作;(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内设办公室、法规监察科、规划与设计科、建设工程规划科、市政规划科、县乡规划科、测绘科、随州市城乡规划信息中心(行政审批科)、名城管理科,加挂随州市测绘局、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为行政机关,下属单位有5个事业单位,分别为随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随州市地理信息中心、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曾都经济开发区分局、随州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其中的变动情况:2018年增加了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随州市城乡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2、人员情况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行政编制17名,行政机关在职人数16名,退休人员12名。其中变动情况:2018年行政编制减少2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收入预算为7579.89万元,比上年增加2823.69万元,同比增加59.36%,其中: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补助)553.05万,政府性基金收入3919.45万元,事业收入3067.2万元,其他收入40.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调资;二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三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四是二级单位在2018年的其他收入,在2019年编制预算时调整为事业收入。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收入预算安排415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49.21万元,同比增加175.65%。其中:财政经费拨款233.98万元,政府基金收入3919.45万元,其他收入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正常调资;二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三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支出预算安排7,125.61万元,比上年增加2368.18万元,同比增加49.78%。其中:城乡社区事务6,578.21元,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295.60万元,医疗卫生支出75.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6.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9.4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预算;二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三是人员正常增资。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支出预算安排4157.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49.21万元,同比增加175.65%。其中:城乡社区事务4083.73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5.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7.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二是人员正常增资。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财政预算拨款年初预算安排4,472.50万元,比上年增加2652.74万元,同比增加145.77%。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51.37万元,医疗卫生20.2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372.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20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二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财政预算拨款年初预算安排4,153.43万元,比上年增加2649.21万元,同比增加176.11%。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5.61万元,医疗卫生17.21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4079.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资;二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919.45万元。较上年增加2631.83万元,同比增加204.39%,主要用于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和历史名城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增加原因:一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二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预算安排3919.45万元,比上年增加2631.83万元,同比增加204.39%,主要用于局机关行政工作任务、规划编制、基础测绘和历史名城等业务专项经费支出。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二是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19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343.05万元,比上年增加20.91万元,同比增加6.49%。其中:人员支出292.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3.31万元,印刷费4.89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1.00万元,邮电费2.98万元,物业管理费1.00万元,差旅费1.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0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会议费1.00万元,培训费1.05万元,公务接待费1.83万元,工会经费0.37万元,福利费 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20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资后,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正常增加。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安排233.98万元,比上年增加17.38万元,同比增加8.02%。其中:人员支出188.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5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4.77万元,书费1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1.68万元,福利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13.5万元。主要原因:人员正常增资后,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说明》明确的口径计算正常增加。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57.50万元,比上年增加2952.5万元,同比增加2811.90%,主要原因:一是上年二级单位漏报购买服务表;二是2019年规划编制项目增加,购买服务增加。其中:资产购置290.32万元,比上年增加195.32万元,同比增加205.60%,主要用于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及国产化;购买服务3,0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25万元,同比增加512.17%,主要用于购买规划设计服务、信息服务、测绘服务。变动原因为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较多。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057.50万元,比上年增加2828.5万元,同比增加512.17%。其中:新增资产39.5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同比增加9.72%,主要用于计算机、办公桌椅更新,增加了办公软件国产化。购买服务预算安排3,018.00万元,比上年增加2525万元,同比增加83.66%。变动原因为2019年建设“品质随州”,多规合一,规划编制项目增多。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资产总额13912.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696万元、固定资产3033.21万元、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183.14万元。资产总额比年初数增加1122.82万元,增加比例为8.78%,主要原因为流动资产增加;固定资产比年初数增加38.6万元,增加比例1.29%,主要原因是添置办公设备等。

截至2018年底,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资产总额495.0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4.53万元、固定资产80.48万元、在建工程无、无形资产无。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无,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无,汽车2辆30.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49.7万元。资产总额比年初数减少300.33万元,减少比例37.76%,主要原因为财政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了统筹回收,流动资产减少。其中:流动资产414.53万元,比上年减少3.19%,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的结余资金减少;固定资产80.4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万元,增加比例1.44%,主要原因是添置办公设备等。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38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了0.3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其中:公务接待费1.83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率为2.66%,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比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费3.5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无购置费,比上年持平,无变化。

2019年随州市城乡规划局机关“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5.23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0.32%。其中:公务接待费1.68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同比减少0.003%,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费3.55万元,其中: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55万元,无购置费,比上年持平,无变化。

第三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城乡规划局2019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绩效目标值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各项工资支出及城乡规划
 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各项费用。
 2、项目支出包括信息平台运行维护、更新国产电子信息化、驻点村帮扶扶贫、基础测绘、“品质随州”规划项目编制、设计、普法、执法宣传、党建、精神文明创建,主要用于保障全市各项规划业务的更好开展。
 3、2019年我局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城乡规划工作的发展。
 (二)部门绩效总目标——年度目标
 目标1:保障规划局在职人员16人的正常办公、生活秩序;

目标2:围绕目标任务,突出规划引领,扎实推进规划编制工作;

目标3:立足服务民主,提高规划服务质量。

目标4:加大管理力度,强化依法行政能力。

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一)品质随州规划项目编制、设计

项目名称:品质随州规划项目编制、设计

项目总预算金额:2253万元

项目申请理由:

品质随州规划项目编制、设计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履行规划管理所有者职责、有效保护自然资源的基础性工作,对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新产业态发展、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自然资源管理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绩效总目标:

科学规划、合理利用、有效保护自然资源,建立我市空间规划体系,形成全市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及时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促进随州高质量发展。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城乡社区事务(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指用于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0、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单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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