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是全面反映随州规划发展蓝图、展示随州形象、加强对外宣传、推进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和展现“圣地车都、神韵随州”建设的重要窗口以及爱国主义和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为外来人了解随州、随州人热爱随州、当代人建设随州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让大家充分地感受到了随州巨大而深刻的变化。
二、部门基本情况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隶属于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由随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文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相当正科级,核定人员编制3名,另核定劳务派遣人员2名。到2021年底,实有人数7名。
第二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我馆收入预算总额为248.95万元,较上年减少5.69万元,减少了2.23%,原因为今年财政批复的项目经费减少了。其中,收到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3.59万元,较上年减少5.15万元,减少了2.16%;其他收入15.36万元,比上年减少了0.54万元,原因是今年市财政局承担了事业单位的部分奖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我馆支出预算总额为248.9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8.95万元和项目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中的人员支出包含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万元,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6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45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较上年增长0.04万元;基本支出中的公用支出为城乡社区支出7.18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增加原因为财政局增加拨款。项目支出均为城乡社区支出200万元,210万元,比上年减少10万元。减少原因为财政局缩减运行经费拨款。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我馆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233.59万元,比上年减少5.15万元。原因为财政局缩减经费拨款数。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本单位公用经费为3万元,其中办公费为0.43万元,比上年增加0.33万元;邮电费0.6万元,比上年增加0.4万元;差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工会经费0.5万元,比上年增长0.1万元;福利费0.3万元,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原因为:财政局今年将公用经费提高到人均1万元标准,我馆相应的增加了对应科目的支出预算。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总额为75.35万元。主要为货物预算0.35万元,主要为办公用品的购买;以及服务预算75万元,主要用于布展更新项目。本单位2020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单位截至2020年底,资产总额为754066.93元,较上年减少197833.43元,减少了20.78%。主要原因为2019年单位有提档升级项目,财政局额外拨付的项目资金。其中流动资产合计91939.68元,较上年减少552764.03元,减少了85.74%,主要为其他应收款净额;非流动性资产合计662127.25元,比上年增加了354930.6元,增加了115.54%,主要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增加的原因为:1、本年度新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2、往年的固定资产补入账目中。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0.1万元,比上年减少0.05万元,减少了33.33%。主要原因是近几年均未产生公务接待费用,因此减少此项预算开支。
第三部分 随州市规划展览馆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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