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1年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一、单位整体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二、项目绩效目标编制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森林资源培育管理、国家战略储备林基地建设、森林防灭火、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林木良种培育、生态科技普及及生态文明宣传、国家森林公园建设与管理等。
二、单位基本情况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建于1958年3月,总经营面积7.7159万亩,总活立木蓄积32.2万立方米,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3.46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3万亩。2006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核准,建立湖北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2014年12月,市编委批复成立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公园管理处与林场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体制。林场现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市编办核定事业编制51名。截至2020年12月底,共有干部职工18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29人、在职在编51人、长期临时工1人。
第二部分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1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预算总收入2171.7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677.95万元,占预算总额31.22%;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78万元,占预算总额8.20%;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08.25万元,占预算总额14.19%;其他收入772.46万元,占预算总额35.57%;上年结转235.04万元,占预算总额10.82%。预算总收入比上年度增加了263.78万元,增加比例为13.83%,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了奖励工资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上年结转资金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度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预算总支出2171.7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63.78万元,其中人员预算支出为1009.2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6.0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增资,财政新增奖励工资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商品服务性支出126.22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我场厉行节约,严格财务管理,压缩了部分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36.4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79.56万元,主要原因增加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和编制总体规划项目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财政经费拨款(补助)资金为677.95万元,比上年增加207.1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6.9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8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财政新增奖励工资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出;公用支出51万元,比上年度增加25.5万元,原因是在职人均公用支出由0.5万元提高到1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无政府性基金情况。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六)单位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公用支出51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5.5万元、邮电费1.5万元、物业管理费2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5.5万元、会议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劳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2.55万元、福利费5.1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1万元。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预算政府采购计划共382.87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类支出11.9万元,大洪山国家森林公园勘界立标和编制总体规划、森林防火(以水灭火、视频监控和隔离带建设)等专项支出370.9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减少0.0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比上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调节公务车车况较好,车辆维修保养、用油,购买车辆保险等所需费用相应降低。
第四部分 随州市国有大洪山林场2021年预算绩效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财政预算安排且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3、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会议费、差旅费等)。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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