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顺德门1号”向明宇等8户提出的关于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查勘,经核实各住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拟对“顺德门1号”向明宇等8户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相关各方若无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意见,公告期满,本局将按不动产登记程序核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具体名单如下:
李 玲 閤仲清 陈永贤 吕仁强 胡芳雅 向明宇
黄春华 陈世群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6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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