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随州市食品总公司提出的关于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申请,我局经现场查勘,经核实该公司提供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拟对原“食品公司汽车队”房屋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相关各方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意见,公告期满,本局将按不动产登记程序核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产权人姓名:随州市食品总公司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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