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22-32341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邓书长 | 土地承包经营权上森林、林木所有权首次登记 | 淅河镇长岭村 | 421302005510JE00003L00000001 | 162.95亩 | 林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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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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