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业主杨志国提出的关于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申请,我中心经现场查勘,核实该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拟对烈山大道202号杨志国住宅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相关各方若有异议,请在公告后30日之内提出意见,公告期满,本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
产权人姓名: 杨志国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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