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F区1号窗口
联系方式: 0722-32341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黄琼华 |
林权首次登记 |
淅河镇青龙店村四组 |
421302005570JE00003 |
42.0亩 |
用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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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琼华 |
林权首次登记 |
淅河镇青龙店村四组 |
421302005570JE00002 |
5.0亩 |
用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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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1月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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