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西城通津桥烈山大道房产3号楼郭友富等16户”业主提出的关于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申请,我中心经现场查勘,经核实各住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拟对“西城通津桥烈山大道房产3号楼郭友富等16户”业主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相关各方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提出意见,公告期满,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程序核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具体名单如下(补登):
时献昌(二单元102号)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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