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产权登记公告
根据“原粮食车队内等刘振生4户”业主提出的关于不动产产权登记的申请,我中心经现场查勘,经核实各住户相关信息准确无误。拟对“原粮食车队内等刘振生4户”业主办理不动产产权登记,相关各方若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之内提出意见,公告期满,我中心将按不动产登记程序核发不动产产权证书。
具体名单如下:
刘振生:一单元101号 建筑面积:123.91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42.22平方米
刘加强:一单元201号 建筑面积:123.91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42.22平方米
刘家刚:一单元301号 建筑面积:123.91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42.22平方米
刘加翠:一单元101号 建筑面积:45.97平方米
分摊土地面积:53.38平方米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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