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谌述生位于东城带涢阁鹳坑巷47号住房(房屋建筑面积:22.7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22.73平方米)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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