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宋俊超位于西城九曲湾社区九曲巷65号,少测的部分房屋建筑面积21.57平方米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原不动产权证上的土地性质和公告的建筑面积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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