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黎守彬位于西城九曲湾烈山大道101号2单元503号房屋,建筑面积63.08㎡,分摊土地面积11.27㎡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按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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