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2月1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序号 | 登记申请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冷爱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西城双龙寺四组城建巷27号1栋1-3层101号 | 421302200017GB00056F00010001 | 土:136.71㎡ 房:242.97㎡ | 住宅 | |
2 | 冷明平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 西城双龙寺居委会四组城建巷28号1栋1单元101、201、301 | 421302200017GB00055F00010001-0006 | 土:134.41㎡ 房:230.44㎡ | 住宅 | |
冷明凤 | 西城双龙寺居委会四组城建巷28号1栋1单元102、202、302 | 土:134.41㎡ 房:230.44㎡ | 住宅 |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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