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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009 发布日期:2025-09-05 16:24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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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记公告

(遗产管理人协助办理)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办理继承(受遗赠)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 年 9月 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D区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方式:0722 -3226771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遗产管理人

1

王贤强

毛三风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交通大道与星光五路交叉口东北角(明珠雅居·观悦小区)2栋1单元1203号

鄂(2025)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601号

王智

王智



               公告单位: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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