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许屏位于随州市东城龙门街51号的房屋(产权证号为20070100184,建筑面积107.01㎡),分摊土地面积30.60㎡按照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电话: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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