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蔡艳购买位于市舜井大道北段西(舜井·时代广场)19号楼三、四、五层301、401、501号房(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房号为三、四、五层101、201、301号房),建筑面积510.6㎡(其中套内建筑面积417.12㎡,分摊建筑面积93.48㎡),分摊土地面积21.28㎡予以登记,现予公告。若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224办公室
联系方式:0722-3220236
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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