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程后勇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府河镇的曾都区林政字(2009)第006622号不动产权(林权)证书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后勇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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