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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025 发布日期:2021-01-26 13:35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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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因夏秀芳、丁章汉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2013B)298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夏秀芳、丁章汉

 2021年01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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