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共资源配置 > 不动产登记 > 不动产遗失公告
2021年度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公告129 发布日期:2021-05-11 15:36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字号:[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

     陈志亚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证书02-03136;(2006B)1227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志亚

 2021年05月11号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