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不动产权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徐勋保、任桂兰因保管不善,将201403538号不动产权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徐勋保、任桂兰
2023年03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