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1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2016)鄂1303执240号生效的法律文书,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5-0428 |
随州三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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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02500039GB00011F00030001 |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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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随开国(2004)字第015号 |
随州三羊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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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302500039GB00011F00030001 |
随州市经济开发区望城岗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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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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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7年 7 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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