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鄂1303民初4402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随国用(2011B)第76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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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强 |
转移登记 |
421302100034GB00008F00030031 |
东城文峰塔(汉东名居)3栋1单元3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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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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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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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8月20日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