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7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鄂1303执恢212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20130106901 土地证:(2014B)1551 | 产权人:邓芙荣、黄建刚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003190GB00008F00010001 421302003190GB00008F00010002 | 南郊平原岗村擂鼓墩大道368号1栋101号、201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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