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9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1303执2643号之四,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7)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4250号 | 程君 | 不动产权证 | 421302100026GB00629F00010015 | 东城聚玉街158号,1幢1层108-109 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08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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