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1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鄂1303执463号之六,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20140101999、20140101996、20140102001、20140102000、20140101995 土地证:曾国用(2014B)第000099号、曾国用(2014B)第000101号 | 三友(随州)食品有限公司 | 房产证、土地证 | 随州市曾都经济开发区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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