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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8 发布日期:2023-03-13 08:09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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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8


根据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鄂1125执1848号之二十七,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0)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069号


随州市宝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不动产证

421302100054GB00001F00900001

城南新区涢水二组(云海天地)53栋-1-3层1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3月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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