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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19 发布日期:2023-07-21 14:55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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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19


根据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浙1081执7415号之四,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00106603、20100106598

土地证:随国用(2010B)第1562号、随国用(2010B)第1563号


孙崇柏

房产证、土地证



421302100019GB00272F00200028、0029



烈山大道205号(香港街)铜锣湾栋1单元104号、105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7月2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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