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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3 发布日期:2024-01-16 10:48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胡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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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3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28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17)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18号

许小莉、郭友义

不动产权证书


421302100031GB00047F00040044、0045


神农大道北侧滨湖湾西(文峰·湖岸新城)仿古街D区215、216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1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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