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68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118执恢1075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20110101860 | 万贤明 | 房产证 | 421302200018GB00165F00010011 | 西城飞来土玉石街22号(康居园小区)3栋东单元402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9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