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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05 发布日期:2025-02-13 14:53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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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5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恢216号之七,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随州市房权证城区字第20100101679号、

土地证:随国用(2010B)第5号

罗三平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1302200031GB00070F00010025、421302200031GB00069F00010029-0033、0039

东城舜井大道壮鑫香湖路9号(文峰小区)3栋西单元102号、西城舜井道南端文峰小区东侧裙房1栋1单元110-112、210-212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2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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