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08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鄂1303破3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随曾新国用(2006)第03号 | 湖北正佳微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421302036052GB00196W00000000 | 曾都经济开发区 |
公告单位: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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