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5
根据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21执恢136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5)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293号 | 祁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036052GB00005F00010004 | 曾都经济开发区金龙湾综合楼一单元104号 | |
2 | 鄂(2015)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291号 | 祁霞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036052GB00005F00010013 | 曾都经济开发区金龙湾综合楼201-212号 |
公告单位:曾都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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