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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27 发布日期:2025-05-15 15:36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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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27


根据湖北省广水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81执恢166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20102378


 黄建明、倪绍萍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1302100029GB00008F01150048

随州市白云大道29号随州碧桂园翠山蓝天三街296栋单元101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5月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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