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6
根据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鄂1303执恢427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房产证:01-020019 | 刘成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26GB00674F00050005 | 东城聚玉街152号(食品小区)5栋1单元501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