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42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 权利人 | 登记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10669号 | 高梦倩 | / | 421302100034GB00011F00020103 | 东城文峰塔七组(和园小区)B区2栋一单元2903号 | 因办理变更登记该证无法收回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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