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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不动产权证书作废的声明公告033 发布日期:2026-07-07 09:49 信息来源: 编辑:不动产登记中心 审核: 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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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33


根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鄂1303执恢482号之一,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鄂(2023)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43018号

彭发军、余丹丹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21302100054GB00008F00280006

编钟大道与白桃一路交叉东南角(御景南山)D1栋2单元1-2层102号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7月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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