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 046
根据湖北省随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鄂1321执903号,下列不动产权利灭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鄂(2018)随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751号 | 储波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21302100029GB00020F00080063 | 随州市城南新区(碧桂园府河琴韵六街8栋9座802号) |
公告单位:随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