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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乌鸦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随州市矿网挂〔2018〕01号) 发布日期:2018-11-02 10:25 信息来源: 编辑: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核: 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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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曾都区国土资源局拟委托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公开出让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乌鸦山碎石厂建筑用辉绿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挂牌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区名称: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乌鸦山矿区

资源矿种:建筑用辉绿岩

地理位置: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

矿区面积: 0.1270平方公里

矿区范围:(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1.x=3478634.97    y=38446138.59;

2.x=3478573.97    y=38446046.59;

3.x=3478264.97    y=38445933.59;

4.x=3478233.97    y=38446040.59; 

5.x=3478372.97    y=38446352.59;

6.x=3478337.97    y=38446509.59;

7.x=3478391.97    y=38446528.59;

8.x=3478561.97    y=38446320.59。 

开采标高:+215米至+90米

出让资源量:637.01万吨

注: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公告2017年第3号-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应用指南(试行)规定:

按照相应的评估方法和模型,估算评估计算年限内333以上类型全部资源储量的评估值,并计算其单位资源储量价值,其中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不做可信度系数调整。计算单位资源储量价值时,矿山服务年限超过30年的,评估计算的服务年限按30年计算。该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333)745.04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745.04万吨,可采储量637.01万吨(原资源储量做了可信度系数调整,可采储量为536.43万吨,出让及后续发证不予采用536.43万吨的储量)。

设计年生产能力:50万吨

出让年限: 13.51年(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算)

二、竞买人资质要求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具有良好资信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竞买。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申请。

2.境外申请人申请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证明。

三、评估结果、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不设底价,以最高价成交。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5830000.00元)。

2.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万元或5万元的整数倍。

3.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佰捌拾叁万元整(小写:人民币5830000.00元)。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方式

意向竞买人可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查阅《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邱畈村乌鸦山采矿权挂牌出让方案》及附件,点击附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或者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hbggzypm.cn)点击“采矿权详情”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竞买申请

本次出让采取网上挂牌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不接受除网上提交以外其它形式的申请。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办理数字证书(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A区“CA认证”处), 然后到曾都区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质审查,凭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公共资源拍卖交易网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

六、相关时间规定

1.公告时间: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21日(20天);

2.资质审查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6时;

3.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日16时;

4.挂牌起止时间:2018年11月22日9时—2018年12月5日9时。(10个工作日)

5.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有2人以上(含2人)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储量可能存在差异。

(二)竞得人获得采矿许可证后,如在出让有效期内已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或出让有效期止未开采完出让资源储量的,均由国土部门无偿收回其采矿权,开采总量超过出让资源储量部分必须经重新评估后补交采矿权出让收益。该采矿权到期后是否继续设置,由其审批发证的国土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和国家建设需要另行决定。

(三)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和采矿选矿方法的限制。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六)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需按照净采矿权出让方案自行承担矿区范围内、进场公路上的土地、林地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林地许可、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手续。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及项目区群众阻挠等因素导致采矿权无法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应自愿承担以上风险。

八、相关事宜

(一)竞得人在妥善处理好补偿事宜后方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二)竞得人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要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创建,3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

(三)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正式投产后,每年应出资不少于 5 万元用于项目所在地的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共享。

(四)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已审查公示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矿山开采设计进行开采活动,禁止超能力、越界越层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后,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如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事项的,出让机关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不予退还。

(六)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七)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曾都区国土资源局提出。

竞买人已完全明白上述风险内容及全部含义,全面认可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内容,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如果在使用网上挂牌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联系以下工作人员。 

1 联系地址:曾都区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    杨文武     联系电话:0722 - 3230704

2 联系地址: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孔  松     联系电话:0722 - 3315103  

3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龚菁华    联系电话:0722 - 3316055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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