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建立健全矿业权有形市场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5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业权有形市场出让转让信息公示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1〕19号)等文件精神,现对“随县万和镇尖峰花岗岩矿”采矿权转让公示如下:
转让采矿权名称:随县万和镇尖峰花岗岩矿
地理位置:随县万和镇尖峰村
探(采)矿权许可证号:C4213212010127130093771
有效期限:捌年自2010年12月9日至2018年12月8日
开采矿种:饰面用花岗岩
矿区面积:0.3437平方公里
转让方式:出售
随州市随县万和鑫源石材厂参股比例分配如下:
变更前,陈继荣(法人) 30%;李焕勇20%;陈水国20%;刘润清30%;
变更后,黄邦坚(法人) 51%;余杨心49%;;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2月6日,公示期内对本采矿权转让有异议的,需在2015年2月6日17点前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孔先生沈先生联系电话:0722-3315103 3224625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