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矿网挂[2016]04号
受广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广水市吴店镇松林湾-八角山矿区萤石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采矿权名称:广水市吴店镇松林湾-八角山矿区萤石矿采矿权
(二)地理位置:广水市吴店镇
(三)开采矿种:萤石矿
(四)服务年限:2.5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五)设计年生产规模:3万吨/年
(六)累计查明资源储量:9.563万吨
(七)评估利用储量:5.536万吨
(八)矿区范围:矿区面积0.2331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西安80坐标系):
点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3537225.54 | 38464466.88 |
2 | 3537224.34 | 38464687.16 |
3 | 3536798.49 | 38464679.54 |
4 | 3536800.00 | 38464464.55 |
松林湾矿段,面积:0.09平方公里,开采标高:+220米至+70米 | ||
5 | 3537343.00 | 38465535.00 |
6 | 3537254.00 | 38465630.00 |
7 | 3537031.00 | 38465388.00 |
8 | 3537106.00 | 38465322.00 |
9 | 3536882.00 | 38464946.00 |
10 | 3537117.00 | 38464836.00 |
11 | 3537256.00 | 38465029.00 |
12 | 3537129.00 | 38465120.00 |
八角山矿段,面积:0.1431平方公里,开采标高:+350米至+150米 |
二、竞买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质条件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陆拾叁万肆仟玖佰元整(¥:634900.00元)。
(二)报价增价幅度为人民币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竞买申请人可登录湖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27.17.18.107:8080/GTJY_HB/)点击“采矿权详情”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或登录随州市国土资源局等网站查阅。
五、竞买申请
本次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报价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在网上提交竞买申请前,须先到随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质预审,再到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竞买资质审查,并办理数字证书ukey,凭数字证书ukey登录湖北省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和参加竞买。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16年2月6日—2016年2月25日;
(二)提交资质审查截止时间:2016年3月7日;
(三)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3月8日16时;
(四)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08时—2016年3月10日10时;
(五)如该采矿权在挂牌截止前有2人以上(含2人)报价,则挂牌截止时,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风险提示
(一)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
(二)国家产业政策或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
(三)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探矿手段和采矿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五)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林地使用(征占用)、水土保持、道路、环保、地上附着物补偿等相关事宜,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照林业、水利、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法定程序办理,保证采矿权按期登记发证和开工建设。因相关部门手续不能办理及项目区群众阻挠等因素导致采矿权无法开工建设的,其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竞得人应自愿承担以上风险。
八、相关事宜
(一)竞买人竞得采矿权后,需自行承担矿区范围内、进场公路上的土地及附着物的补偿费用,并及时完善用地手续,如进场后开展基础设施建设时与当地群众发生纠纷,由竞得人按纠纷调处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二)竞得人在妥善处理好补偿事宜后方予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采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使用(征用)、补偿手续等事宜,竞得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竞得人须自行办理林地许可、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环境保护、安全监管等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宜详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挂牌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或补充公告。
(五)竞买申请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对挂牌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六)竞得人应在成交后支付采矿权地质普查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价款评估等报告的编制和评审费用。
联系人:孔松、沈钊
联系电话:0722-3315103 3224625
随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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